@禅城外贸企业,这份专项扶持资金等你申报
作者:佛山市网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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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1-27 11:06:37
2020年支持外贸企业积极应对
新冠肺炎疫情稳定发展扶持办法专项资金申报
即将开始
扶持对象及内容是什么?
申报时间与方式又是如何安排?
以下这些信息千万别错过啦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2020年支持外贸企业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工作部署,现决定开展2020年下半年资金申报工作。
(一)申报本办法扶持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禅城区工商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
2、2019年度货物进出口总额200万美元以上(含本数,仅限一般贸易、加工贸易和保税贸易)企业(线上数字展会平台搭建企业除外);
3、未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未被海关部门列为失信企业。
(二)除特别规定外,本办法扶持对象为从启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2020年1月23日开始,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所发生的项目。
★补偿企业因疫情影响的参展损失。
★支持企业疫情防控期间购买出口信用保险,帮助企业应对订单取消、出运拒收等风险。
★支持企业利用线上展会平台开拓国际市场。
自2021年1月25日至3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登录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fsfczj.foshan.gov.cn)进行申报。
对企业于2020年3月31日前已实缴参展费用参加2020年境外展会,因疫情导致的拒签、停航等原因无法赴展发生已支付费用实际损失,以及展会取消但展会举办方拒退还全额或部分参展费用的,给予按费用损失部分的70%且不超过3万元(含本数)补助。企业获得本项补助额及其他相关扶持政策补助额合计不得超过展位损失总额。企业获得本项补助不影响享受其他实际参展的政策扶持。
按材料要求顺序排序上传,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彩色扫描(若有需要,再电话通知企业提供原件核对)。
(一)申报本办法扶持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禅城区工商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
2、2019年度货物进出口总额200万美元以上(含本数,仅限一般贸易、加工贸易和保税贸易)企业(线上数字展会平台搭建企业除外);
3、未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未被海关部门列为失信企业。
(二)除特别规定外,本办法扶持对象为从启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2020年1月23日开始,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所发生的项目。
(一)补偿企业因疫情影响的参展损失,减轻企业负担。
扶持标准:
对企业于2020年3月31日前已实缴参展费用参加2020年境外展会,因疫情导致的拒签、停航等原因无法赴展发生已支付费用实际损失,以及展会取消但展会举办方拒退还全额或部分参展费用的,给予按费用损失部分的70%且不超过3万元(含本数)补助。企业获得本项补助额及其他相关扶持政策补助额合计不得超过展位损失总额。企业获得本项补助不影响享受其他实际参展的政策扶持。
申报材料:
①资金申请表。
②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或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复印件。
④企业2019年度进出口总额有关证明材料。
⑤参展合同或协议,通过第三方机构参展的还需提供该第三方机构获得展会主办方授权或委托组展证明复印件。
⑥参展费银行付款凭证、参展费发票或支出外汇认购展位的银行付汇凭证复印件。
⑦因疫情导致的拒签、停航等原因无法赴展有关证明或展会取消但展会举办方拒退还全额或部分参展费用的有关佐证材料。
⑧未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未被海关部门列为失信企业的佐证材料。
⑨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支持企业疫情防控期间购买出口信用保险,帮助企业应对订单取消、出运拒收等风险。
扶持标准:
1、对企业疫情防控期间投保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配套海外工程项目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包括特定合同保险、买方违约保险、出口卖方信贷保险、出口延付再融资保险、出口买方信贷保险等)产生的实际自缴保费,给予每笔自缴保费的50%,且企业年度合计不超过12万元补助。
申报材料:
①资金申请表。
②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或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复印件。
④企业2019年度进出口总额有关证明材料。
⑤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保单、保费通知书、保费发票、付款水单复印件。
⑥未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未被海关部门列为失信企业的佐证材料。
⑦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扶持标准:
2、对受疫情影响造成在出口信用保险担保范围内的贸易损失,经企业所购买的出口信用保险理赔后仍存的损失部分,据实给予全额且年度合计***不超过20万元(含本数)损失补助。
申报材料:
①资金申请表。
②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或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复印件。
④企业2019年度进出口总额有关证明材料。
⑤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追加保额批单(如有)、保险费发票复印件。
⑥赔付通知书、赔付款付款水单复印件。
⑦未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未被海关部门列为失信企业的佐证材料。
⑧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扶持标准:
1、支持企业有效应对全球疫情影响,利用线上展会平台,不出国门实现在家做外贸、在家找客商、在家拓海外市场的目标。对企业参加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公布的2020年度重点涉外线上数字展览会支持项目的,每场展会给予展览费用的60%且不超过2万元补助。每场展会最多给予补助80家企业(按展费发票开据时间及发票编号顺序核定)。2019年度进出口总额200万美元以上(含本数)至5000万美元以下(不含本数)的中小微外贸企业,每家企业最多补助3场展会;5000万美元以上(含本数)的大型外贸企业,每家企业最多补助2场展会。
申报材料:
①资金申请表。
②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或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复印件。
④企业2019年度进出口总额有关证明材料。
⑤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公布的2020年度重点涉外线上数字展览会支持项目文件复印件。
⑥参展合同或协议、参展费发票复印件。
⑦未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未被海关部门列为失信企业的佐证材料。
⑧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扶持标准:
2、支持禅城企业打造线上展会平台。对纳入我区2020年度重点涉外线上数字展览会项目的线上展会平台,给予平台建设费用禅城企业出资部分的50%且不超过10万元补助。
申报材料:
①资金申请表。
②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③重点涉外线上数字展览会项目线上展会平台建设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④平台建设总费用清单(注明禅城企业出资部分)、禅城企业出资平台建设费用银行付款凭证、发票复印件。
⑤未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未被海关部门列为失信企业的佐证材料。
⑥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一阶段销售额过亿 二阶段净利润过亿
三阶段纳税额过亿 四阶段慈善额过亿
1、参会代表必须是企业法人代表或者股东;
2、生产型实体企业员工人数要达到50人或以上;
3、贸易性流通企业员工人数要达到10人或以上;
4、有亿元梦想的企业;
1. 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0元
2. 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8000元
3. 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4000元
4. 会员单位缴纳会费5000元/3年
办公室主任 陈伶俐 13425613844
办公室副主任 李雪梅 13927276443
办公室副主任 邓燕琼 1343543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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